我總是保持著一副讓人難以接近的樣子。
我不笑也不哭,但不代表我沒自己的想法。
我只是不喜歡或則說表現出自己的軟弱和內心的脆弱。
擁有我成長歷史的孩子,相信都會有一層超級無敵厚的保護層讓自己不被外界侵入。
我身子裡藏著的瘋狂,相信只有我的好朋友見過。
我試過在大城市的某個天橋凌晨一點看著腳下飛快的車子大喊。
也試過在沙灘被朋友用沙子覆蓋得只剩一顆頭。
也試過與室友在凌晨三點到湖邊大喊,純粹為了作弄她。
當然最普遍的是讀書到三根半夜又睡不著,就駕自己的摩托在um
campus裡飛馳。
最佳紀錄,繞整個um加後山15分鐘,真的不能再快了。
我就是那個赤着腳的孩子。
我不喜歡規矩,也不喜歡被約束。
我能隨便買食物,然後就在街邊坐著就吃。
在生活裡(感情除外),我倒是一名很隨性的人。
今年我要自己背著一個背包,帶著幾件衣服,單身離開吉隆玻到外頭好好地讓靈魂休息。
說是這麼說,很酷嘛,但我還在尋找那份自己一個人闖蕩江湖的勇氣。
古晉計劃拉倒,檳城也去過了,一名女生到底該去哪裡呢?
我看著馬來西亞地圖才發現太遠的城市就擔心社會治安問題,太近的卻又覺得沒意義。
不如…就打開亞航隨便點到那個地區就去哪個?呵呵。
死都不敢跟媽媽說我打算自己一個人出去旅行,怕她又念念念。
天氣轉寒,加上無比的思念,突然就想來根煙。
超級後悔沒從家裡帶那包幾百年都沒抽完的煙回來。
抽煙不是墮落,不是耍酷。
當你抽一口,那種冰冰涼涼的感覺會麻醉你的喉嚨,然後第二層的溫熱會包圍著你的喉嚨。
吐出來的煙會讓你有點兒微醺。
我不是慣性煙民,只是喜歡在安靜的三更才抽一根回想自己的過去。
在煙一滅後,就深深吸一口氣回到自己的桌位寫著自己的感想和記錄自己的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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